修改国家基本宪法必须经过清晰的政治思考,并非为追求某个政治目标,而必须谨慎地进行,不要因此造成国家解体。
辛都纳达11月20日在《罗盘报》撰文写了国家正面临解体的现象。他描述当今的政治局势,在政治上人们容易背叛诚信,违反自己的诺言而陷入新的政治勾当。
从这个背景来看待修宪的倡议,谁能保证修宪只限于一个条款,授予人协制定国家方向总纲(GBHN)?从政治计算,支持政府政党联盟有可能促成修宪。但是,当修宪大门一打开,谁能保证为谋取私利,不会出现公开或暗藏的政客趁隙而入。人协是有权修宪,甚至,人协有权制定国家大方向总纲,但是极力宣传只是修改宪法中的一个条款,是企图迷惑公众。修改这项条款将关系到总统和人协的地位。强行修改1945年宪法中的一个条款,而没有调整或修改其他条款,只能造成宪法的程序混乱。
最近媒体的议论证明,已经出现要延长总统执政期为三届(15年) 或仅一届但改为七年或八年。此事将为人协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带来的后果是,出现通过人协选举总统的倡议。以及加强地方代表理事会地位的倡议。
重新交由人协选举总统是倒退的构想,是迷恋或陶醉于政权的思想境界。政权确实非常诱人,非常有魅力,会诱惑人尽力去获取,并想方设法去保住它。
我们希望政治精英必须公开和有诚信,去遵循1945年宪法第37条修宪的规定。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人协议员提出修宪,不能在人协大会上安排修改1945年宪法的议程。
人协议员的三分之一,相当于237位议员。支持政府的政党联盟(斗争民主党,从业阶层党,民族复兴党,民主民族党和建设团结党) 加上大印尼运动党共有427位议员,已经绰绰有余。每个修宪的建议要以书面提出而且必须提出其理由,所以,不要只是宣示有限的修改。
为了通过修改宪法的条款,人协大会至少要有三分之二的人协议员出席,或474位人协议员。这意味着,需要有支持政府的政党之外的政治游说或者游说地方代表理事会的人协议员,以取得足够的支持人数。
另一方面,以人协议员人数的50%加一位议员的同意,才能够通过修改宪法的条款。我们要提醒的是,修宪不只是政治计算的问题。可以进行修宪的商议,但不要造成国家的解体。
一方译自《罗盘报》2019/11/23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