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年仅24岁的美国著名印尼专家威廉•里特尔在苏北省西玛鲁翁县进行调查,当时共和国还不到20周岁。里特尔的调查是为了准备撰写耶鲁大学的博士论文。
里特尔接触了很多西玛隆翁县(SIMA LUNGUN)地方议会议员,谈起一位他认为不合格的人,却当选为西玛隆翁县首府先达市的市长。当里特尔问为什么地方议会议员会选这位不合格的人当市长时,他们都表示因为靠金钱。
事隔57年,2019年8月12日,里特尔博士在雅加达从业阶层党地方理事会谈起这件事,当时笔者也在场聆听。我们从他的讲述中晓得,地方议会选举地方首长充满了贪污行为,这种现象且早已有之。
可能由于政治寡头和贿赂猖獗,民主时期,地方议会选举地方首长改为选民直接选举地方首长。政治寡头确实是政客顺利走向贪污的途径之一。
然而,由选民直选地方首长也不能完全摆脱贪污行径,主要是因为政治费用高昂。候选人必须向政党高价购买参加地方首长选举的入场券。为了参选和竞选,他必须付出上亿盾,所以,如果当选任职后,该地方首长必将大肆贪污,以挽回本钱,这是不足为奇的。被肃贪委当场人赃并获逮捕的地方首长都是地方首长直选的产物。
现在,出现地方首长选举由直选重回到更为“苗条”的由地方议会选举。所谓“苗条”是因为投票的议员人数比直接投票的选民人数更少,化费时间更短且又更简便,国家预算也更节省。举办一场地方首长选举候选人也更省钱。相对来说,候选人当选后贪污现象的几率也更低。即使有贪污,数目也会更小。
然而,从西玛隆翁县的地方首长选举获得的经验,直选或地方议会选举地方首长同样存在贪污的可能性。为了获得更多的地方议会议员的选票,候选人必须贿赂议员。而地方议会议员也可以根据其身份和所属政党报价。
由地方议会选出的地方首长,未必符合民众的意愿,而只是地方议会议员所愿。就像在西玛隆翁县,受贿的地方议会议员选出不合格的地方首长。
相反的,地方首长直选已产生很多了不起的地方首长。诸如佐科维、丽斯玛、利特万•卡米尔、德迪•穆雅迪和阿都拉•阿兹瓦尔•阿纳斯都是地方首长直选选出的几位了不起的地方首长。
是故,如今成为总统的佐科维是不同意由地方议会选举地方首长的。从逻辑上来说,多数人作出的决定,应该比少数人的决定更好。
把地方首长直选改成地方议会选举,也是根据错误的逻辑。精英犯了贪污癌症,却把民众选择的权利宰割掉。等同于喉咙有病,就把脖子砍掉。
政党精英应该致力于整顿地方首长选举不足之处,使它更符合民主,才能选出了不起的地方首长。没有金钱贿的政治是出路之一。政党要真正挑选一位地方首长是因为他的业绩和纲领确实很好,而不是由于他的金钱政治很了不起。
媒体集团编辑委员会Usman Kansong撰文
一方译自《媒体报》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