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有人为文提倡做狗,劈头一句:“或问曰样样可以提倡,做狗亦可提倡乎?对曰:样样可以提倡,做狗岂不可以提倡耶?”又说:“提倡做狗之在中国,已有久远之历史,更无论现代民国矣。从中国开国至今,提倡做狗代不乏人,惟都未说明耳。”
昔日杨朱涕泣路歧,而李白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之感叹,稍微认清“人”的,没有不感到行路难之慨。而狗则不然,在村里,狗只须一嗅,就能嗅出其家之所在;在大城市里,如上海等更不必说,洋先生为了狗之所需,在街道边建树许多电线木,又恐夜里不便,就在电线杆上装上电灯。真是样样为狗着想。
当今(指当时的民国时期)中国值将亡国之秋,推其原故,是因为缺了狗。假如中国人人是狗,则人人必保其家,如此则其家保矣。家家能保,则国当亦保矣。而狗也引而申之,由看家狗引而申之为护国狗,不亦善乎?!
路边一个叫化子,伸出一只污秽的手,向一位洋妇女说Miss,洋妇回头,对她的小花狗说Come!小花狗一跳,跳上了汽车,汽车随即排出绿烟,喷放在叫化子脸上,小花狗伸出头,对叫化子微微一笑。
上述论述文章发表于1935年8月1日出版之《论语半月刊》第69期之民国名刊简金。作者为木林森。
说起做狗,联想到谐音的“走狗”及近期发生在香港的暴乱事件。《千岛日报》8月8日转载《环球日报》社评中指出,香港的激进示威者大部分是年轻人,这是一个对“民主”、“自由”等口号很敏感,非常容易被点燃的群体,暴力现场中,真正的暴徒是已被彻底洗脑的少数人,更多的人是那些跟着起哄者,这些真正的暴徒,应该可列入为“走狗”之流者。
木林森提倡中国人做狗,倘中国人人是狗,则可保家卫国。不亦善乎?而近期香港的暴乱事件中,则暴乱之徒甘为祸国殃民之马前卒。两相对比,差距何其大也!
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各种生物皆朝进化演进的过程。倘或有例外者,应首推香港暴乱之头目,及其背后之策划者。
心甘情愿作走狗者,或者还有?
救救他们……
2019年8月16日